一、為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補救教學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旨揭研習訂於108年1月18日至108年1月20日假明道大學開悟大樓辦理,參加對象為擔任補救教學方案之國中非現職教師,包括實習教師、代理(課)教師、大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總計研習名額約100名。研習第一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教師證正本或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擇一,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返還。
三、參加人員請於107年12月25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訊(https://goo.gl/forms/ymMNI08lhlyxkuts1),研習報名確定錄取者,統一於108年1月8日(二)前mail通知。
四、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由本府頒發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