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與106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查前揭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與旨揭計畫子計畫三經費補助說明規定,補助原則如下:
(一)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教師(以現職任教英語課程者優先)於105年12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相當於CEF架構B2級以上筆試或口試者,得補助其檢測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一種英語檢測為限。
三、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架構B2級對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明等資料(一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彰化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51049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80號僑信國小)彙整,並請致電(8393012)確認,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