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及推薦表格(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427101_ATTACH1.pdf、376470000A_1120427101_ATTACH2.odt、376470000A_1120427101_ATTACH3.odt) |
主旨: |
有關本府113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遴選事宜,請於113年1月26日(星期五)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請查照。 |
二、 |
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各1份,俾供評審小組檢閱。 |
四、 |
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影本2份(3份皆包括佐證資料及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林錦鳳主任彙整(地址:51500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酌參。送件時程以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 |
五、 |
旨案送件資料包含推薦表、個人簡介及榮譽事蹟欄、具體事蹟欄及佐證資料,合計不得超過40頁;未符規定者超過40頁則予以退還,恕不受理。前開40頁不含校務會議紀錄、簽到表、封面及目錄,請以A4大小雙面列印,以燕尾夾固定,勿膠裝,本府收件後不予退還。 |
六、 |
另,本縣113年度杏壇芬芳獎各校推薦送件截止日期訂於113年1月5日,請各校併同本案妥適安排校務會議時程,以利本府後續審查作業。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白督學淑如、許督學惠茹、黃督學敏宜、張督學峻銘、黃俊錡督學、蘇玉芳督學、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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