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3002542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025426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025426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025426_ATTACH3.pdf)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五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044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