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所為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發揚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特舉辦旨活動。
二、本計畫辦法有部分修正,有關製作費補助團體組每件新臺幣3萬5,000元,調高為3萬8,000元;個人組每件新臺幣3,000元,調高為3,500元。每報名1件團體組需附帶報名2件個人組,依此類推。
三、活動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
四、報名方式:郵寄報名,請填妥報報名表及彩色設計圖郵寄:500彰化市光復路74號 社會課李麗卿小姐收。
五、團體組第1階段初審結果將於106年12月30日前公文通知。
六、花燈送件日期:107年2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七、花燈送件地點:彰化藝術館(彰化市中山路2段5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