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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玉雯 - 衛生組 | 2016-09-26 | 點閱數: 664

世界衛生組織於本年9月6日公布之最新指引,已將茲卡性接觸傳染及血液傳染之預防措施由「2226原則」調整為「1+6原則」,即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離境,應暫緩捐血1個月,而無論有無症狀,男性和女性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至少6個月,女性並應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
如需前往流行地區請做好防蚊措施,孕婦如非必要應暫緩前往;離開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後,請依循「1+6原則」進行防護;返國入境時如自覺可能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發燒篩檢站;返國後2週內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
相關防疫資訊及宣導資料,請逕至疾管署網站「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http://www.cdc.gov.tw/)查詢參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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