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初選鑑定結果:
(一)一般智能類,通過18人。
(二)數理類,通過99人。
(三)語文類,通過31人。
三、通過名單詳如附件。
四、通過初選之學生請於111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持「鑑定入場證」至原初審報名之學校輔導室報名,並繳交報名費用新臺幣15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以參加111年7月2日(星期六)複選,逾時以自動棄權論。
五、如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請於111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2時至彰泰國中(彰北區)或北斗國中(彰南區)輔導室申請複查,並依複查項目繳交費用(每科新臺幣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並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鑑定類別)。
六、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