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至111年1月5日止,參選資格限為1.設籍彰化縣;2.出生地彰化;3.現於彰化縣居住、就學、工作(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徵文類別分別有新詩及傳統詩兩大文類,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每人每類可報名多首(組),入選每類每人限一首(組)為原則。
三、本徵文活動詳情,請至彰化縣文化局/公布欄/最新消息(
https://reurl.cc/NZXYyx),繳交書面報名資料:每一首投稿作品填一份報名表,印出報名表一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作品稿件內不得註記作者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50042)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來稿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建縣三百年-百詩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