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全國一區辦理招生,採電腦選填志願分發,不限地區、學校、科(組),至多可選擇30個志願。 |
三、 |
辦理時間:國中教育會考後、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與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選填志願之前。 |
(一) |
全國各校科組統一積分採計項目,包含多元學習表現(含服務學習及競賽)、技藝優良、弱勢身分、均衡學習、志願序、國中教育會考(含寫作測驗)等項目。 |
(二) |
護理科及國立五專招生學校各科(組)之免試生總積分計算項目須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因地域性差異之特殊狀況,由該校另行報部核定是否參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三) |
私立五專招生學校除護理科外之科(組),由各校自行決定各科(組)是否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四) |
超額同分比序項目包含均衡學習積分、技藝優良積分、志願序積分、弱勢身分積分、國中教育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服務學習積分、競賽積分、國中教育會考各科3等級4標示(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共13項。 |
(一) |
107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簡章於107年1月15日公告暨下載。 |
(二) |
國中集體通訊報名:107年5月21日(星期一)10:00起至5月25日(星期五)15:00前完成網路資料輸入及繳費,並於5月25日(星期五) (含)前繳寄免試生報名資料。 |
(三) |
開放免試生選填志願:107年6月7日(星期四)10:00起至6月11日(星期一)17:00止。 |
(四) |
網路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詢:107年6月13日(星期三)10: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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