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2299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及相關附件共5份(電子檔5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6462號函辦理,並檢送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總說明、逐點說明及原函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