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彰化縣職場性騷擾簡易處理流程圖」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2月17日府勞動字第1120056297號函辦理。 |
二、 |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及雇主於知悉同法第12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三、 | 本府為利所轄單位了解法令規定及執行流程,爰依前揭規定,訂定「彰化縣職場性騷擾簡易處理流程圖」,請貴校參照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