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本縣110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教案研發工作坊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活動訂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及5月27日(星期四)假福興國小辦理,計2場次。
三、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遴派教師參加(2場次須同一位教師參加),共50位。
四、每場次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2場次共計6小時。
五、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出席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出席,並配合體溫量測。
六、本案聯絡人: 新港國小柯碧雲組長,04-7982310分機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