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活動資格:活動期間內採e化繳稅管道繳納本縣110年地方稅(即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之納稅義務人,即取得抽獎資格。 三、檢附活動宣傳文宣電子檔1份,相關活動詳情可參閱本局官網活動訊息或粉絲團查詢,或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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