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活動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請各校依「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2016全國海洋教育週—海洋˙體驗˙生命開展』活動計畫」規劃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於本年5月20日前上傳「海洋教育週」實施計畫。
(二)請鼓勵教師設計海洋體驗課程,透過教學歷程指引學生進行「海洋詩」創作,並在校內辦理海洋詩作品徵選及展覽。
(三)請鼓勵學生參加「海洋詩」徵選活動,於本年6月30日前完成報名,每校至多5件作品。
三、得獎作品可獲頒禮券﹝國小組、國中組新臺幣(以下同)2千元至5千元;高中職組3千元至1萬元﹞及教育部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