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7─108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本案訂於107年7月9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五)共5天,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假靜修國小書香樓2樓辦理。 三、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每場次6小時,5場次共3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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