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貴校辦理107學年度初階認證與續辦教師認證時,請以附件表件為主: (一)「初階認證」繳件資料為: 1、初階認證檢核表 2、教學觀察三部曲(A層面) 3、社群參與證明 (二)「續辦教師」認證繳件資料為: 1、續辦教師檢核表 2、教學觀察三部曲(A層面) 三、倘有疑問,請聯繫教專中心助理陳婉萍(週一、三、五04-8682759#105、週二、四04-8972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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