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110年5月5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21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內容並便於理解,經總處盤點並精簡旨揭Q&A,輔以圖像化方式呈現。 三、檢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修正說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圖卡版)」各1份,相關資料業同步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業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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