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約聘僱人員僱用契約書(範例)」及「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僱用契約書(範例)」,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旨揭契約書(範例)置於本府人事處/便民服務/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聘(僱)用契約書及約用護理人員項下,請貴機關(單位)於運用前,依實際業務需要檢視需否調整訂約內容後再行簽訂,避免茲生爭議。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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