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表彰學校推動融合教育的創新措施,鼓勵具有創意思維且持續致力於創新教學、班級經營的優良普通班教師,或從事特殊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個人或團隊,以建立教育優良典範,特訂定表揚計畫。
二、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之特教教師(含代理)、普通班教師(含代理)、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及服務人員(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學生助理員及司機)及團體。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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