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惠請協助反賄選文宣張貼、跑馬燈、宣導短片及網路宣導,並於111年10月21日前回傳相關宣導辦理成果表電子檔,請查照惠復。 |
說明: |
一、 | 依據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8月30日彰檢原護辰字第11119001020號函辦理。 |
二、 | 為建立乾淨選風,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製作並寄送反賄選宣導布條、海報(嗣後寄送),請與法務部提供之海報合併使用,並善用宣導短片、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查賄反賄一碼通平台廣為宣傳。 |
三、 | 宣導方式: |
(一) | 海報、布條:請於機關公佈欄或明顯處張貼懸掛,並將張貼照片回填於附件。 |
(二) | 跑馬燈:請協助跑馬燈訊息播放反賄選檢舉專線「檢舉賄選、人人有責。0800-024099轉4」,並將照片回填於附件。 |
(三) | 宣導短片:請協助播放反賄選宣導短片,並將播放場所照片回填於附件。 |
(四) | 網路宣導:請協助於機關全球資訊網首頁、機關FB專頁提供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查賄反賄一碼通平台連結(https://reurl.cc/5pM6rv)或轉貼分享相關宣導訊息,並將照片回填於附件。 |
四、 | 請貴機關彙整反賄選文宣、跑馬燈、宣導短片及網路宣導運用情形,並於111年10月21日前將成果上傳雲端空間,網址:https://reurl.cc/rRYo3O。 |
正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勞工處、本府地政處、本府社會處、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