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承作,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請查照。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5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200161182號函辦理。 |
二、 |
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如下: |
(一) |
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暨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含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開人員之眷屬(包含配偶、父母及子女)。 |
(二) |
投保項目:旅行保障保險、旅行綜合保險、國內旅行駕駛人責任保險、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未滿15足歲者最高為61.5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 |
四、 |
本方案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辦理,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該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
五、 |
檢附原函影本、宣傳DM、要保書及Q&A各1份。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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