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2年6月20日科實字第11202002742號書函辦理。
二、修正規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參、地方科學展覽會七、注意事項(十一)及附件四之一、四之二自113年1月1日生效,「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捌、評審二、初審(二)及附件一、附件一之一規定,自即日生效。
三、請詳閱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請轉知貴屬師生並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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