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國中人字第1120002806號
附件:1120630期末校務會議通過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調查 處理要點
主旨:公告修正「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及申 訴調查處理要點」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據:
一、教育處行政公告[11202654](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人 (一)字第1124200812B 號函重申教育部於107年10月9日以臺 教人(一)字第1070177455號書函(略以),請該部所屬各 機關(構)學校於修正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時 ,明訂機關(構)學校之首長如涉及性騷擾事件,應交由該 部決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轄管學校應交縣市 政府決定),本校經檢視後據以修正「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 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第四(一)點如 附件。
二、本校112年6月30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修正「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