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第十六屆總統副總統及第十一屆立法委員選舉
反賄選宣導實施計畫
- 依行政院「淨化選舉風氣實施方案」參、重要措施二、選舉期間辦理事項之(一)「加強宣導淨化選風」項目辦理。
- 依法務部廉政署112年5月10日廉政字第11200334500號函及112年6月8日廉政字第11200345900號書函辦理。
按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第十六屆總統副總統及第十一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3年1月13日舉行,為將「乾淨選舉·美好彰化」反賄選觀念,深入本縣各社區、鄰里、機關、學校及團體(農漁民、新住民、原住民等),爰擬訂本府反賄選宣導實施計畫(下稱本計畫),縝密規劃一系列反賄選宣導措施及活動,提升公民社會責任之主軸,激發民眾拒絕賄選之決心,建立反賄共識,進而能勇於檢舉賄選。
- 主辦單位:本府政風處。
- 協辦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本縣警察局、本府教育處、民政處、社會處、農業處、本縣消防局、地方稅務局、文化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為深化宣導效益,延續「強力查賄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查賄 即刻啟動 全面出擊」之概念,規劃續用法務部年反賄選宣導素材,包含宣導口號、宣導海報布條、宣導影片及廣播插播卡,並視情況予以適度調整、新製,俾符合本縣宣導需要。
- 宣導場次:規劃與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結合,辦理2至3場次反賄講習課程活動,以深入各公務機關、學校、村里鄰社區等,進行反賄選宣導。
- 課程講師:由本處聯繫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及本縣警察局,派員擔任反賄選宣講法律面及實務面課程講師。
- 多元對象
- 活動規劃
- 本府各局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於年底前將宣導成果照片以電子郵件陳報本府政風處。
- 本府政風處所屬政風單位於每月30日前回復單位反賄活動之規劃辦理及已辦理情形,分別填寫反賄活動規劃調查表及反賄活動成果場次統整表;並請檢附已辦理活動亮點成果照片表格。
本計畫未盡或應行修正事宜,於奉核後,並視實施辦理情形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