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北斗鎮北斗國民中學約僱人員(營養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 行政院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進用要點。
二、 甄選名額:
(一) 職稱:約僱人員(營養師)
(二) 薪點:五等280薪點預計37,800元 (實際支薪依相關規定核算)
(三)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候用時間至甄選錄取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試人員如不符合本校需求得從缺。
(四) 僱用期限:113年2月15日或依實際到職日聘僱至113年12月31日(惟若補助計畫結束或經費來源不足時,應即無條件解除僱用,並須俟經費確定後始可進用)
(五) 工作地點:彰化縣北斗鎮文苑路一段136號。
三、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膳食營養衛生有關之研究、宣導及執行。
(二) 膳食製備供應管理與指導廚房工作人員之相關業務。
(三) 學校及上級單位交辦事項。
四、 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並領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者。(錄用後檢具經合格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表,供膳體檢之健康檢查項目應包括X光、血清、皮膚、糞便、傳染性眼疾、A型肝炎、傷寒等檢查)。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報名日期(郵寄收件,以郵戳為憑):
(一) 第一梯次:113年1月22日(一)至113年1月25日(四)。
如徵選到適合人選即停止後續招聘。
(二) 第二梯次:113年1月29日(一)至113年1月31日(三)。
如徵選到適合人選即停止後續招聘。
(三) 第三梯次:113年2月05日(一)至113年2月16日(五)。
如徵選到適合人選即停止後續招聘。
(四) 第四梯次:113年2月19日(一)至113年2月22日(四)。
如徵選到適合人選即停止後續招聘。
(五) 第五梯次:113年2月26日(一)至113年2月29日(四)。
如徵選到適合人選即停止後續招聘。
六、 報名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請檢附相關證件郵寄至本校學務處報名,以郵戳為憑,收件人學務主任收(本校電話:04-8882072轉30學務主任 或04-8882072轉39午餐中心、本校住址:521002彰化縣北斗鎮文苑路一段136號,信封註明應徵營養師)。
七、 應繳資料及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簽章。
(一) 報名表(請繕打後再列印,並請黏貼2吋照片1張)。
(二) 切結書。
(三) 簡歷自傳(請以A4紙簡述經歷、工作理念表末並請簽名)。
(四) 國民身分證。
(五)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
(六) 最高學歷證書。
(七) 英語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八) 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例如證書,無則免附)。
(九)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八、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 日期:
1. 第一梯次為113年 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
2. 第二梯次為113年 2月 01日(星期四)下午2時。
3. 第三梯次為113年 2月17日(星期六)下午2時。
4. 第四梯次為113年 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時。
5. 第五梯次為113年 3月1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 地點:北斗國中二樓會議室(請於下午1時50分前先至本校學務處報到(請攜帶身分證)同日下午2時00分開始甄試,逾時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應試。)
九、 甄選方式:
(一) 以書面審核後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成績計分方式:資料審查40%、面試60%。
十、 甄選結果公告:於當梯次甄選日期之下午6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應試人員經甄選結果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十一、 僱用:本案錄取人員,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
十二、 附則:
(一) 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 本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三) 網址https://www.ptjhs.chc.edu.tw/
(四) 本簡章經本校約僱人員甄選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