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3月13日客會傳字第1136800074號函辦理。
二、旨揭歌曲係本會邀請13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沈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三、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
四、請自行至https://edoc-attach.hakka.gov.tw/dl/dl1/dli100.aspx下載使用,識別碼:RBJK9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