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30009213F號函辦理。 |
二、 | 本校113學年度成立「國際文憑課程實驗班」。申請方式:以免試入學錄取本校後,於新生報到日起兩週內向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報名資格條件等其他說明,請詳閱本函附件招生簡介資料。 |
三、 | 錄取標準: |
(一) | 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預定招生人數者,全額錄取。 |
(二) | 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預定招生名額者,依「11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表」之教育會考表現積分,採會考「英語」、「國文」、「數學」總積分進行比序,學生經比序後仍同分時;依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加總「英語」、「國文」、「數學」進行比序;相同時再依「英語」、「國文」、「數學」之順序,以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標示進行比序。 |
四、 | 錄取名額:本「國際文憑課程實驗班」至多錄取45名。 |
五、 | 請貴校協助向校內師長、學生及家長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