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3號1132601883函辦理。 |
二、 |
113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計畫期程:113學年度第2學期(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
1、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
1、 |
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 |
2、 |
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4萬元,申請對象如下: |
(1) |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
(2)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
3、 |
課程內容需融入「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並需參與至少兩次的課程共備活動通過後,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及「後續課程發展修正紀錄表」成為種子教師。 |
三、 |
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2 教師培訓工作坊_海洋重點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13年7月4日(星期四)至7月5日(星期五),共計2日。 |
(二) |
活動地點:基隆市信義國小(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5 號) 展演廳及活動中心。 |
2、 |
報名時間:自113年5月29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6月6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期間若額滿,則提早截止報名。 |
四、 |
因申請教師培訓工作坊名額有限,請參加工作坊之教師,後續仍需參與各區的課程共備活動;並請確實依照113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拾、申請程序」表定時間完成函報作業,以利後續課程計畫報部及核定作業。 |
五、 |
隨文檢附「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暨「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2教師培訓工作坊_海洋」各1份。 |
(二) |
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陳依婷小姐,電話:04-2218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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