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案辦理日期、地點與參加對象詳如附件;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如下: (一)科學閱讀教學研習3小時。 (二)AR、VR技術及行動學習教學運用與設計工作坊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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